前不久,由福建省档案局、省档案馆、省标准化研究院共同制定的福建省地方标准《档案数字化操作规程纸质档案》(以下简称《操作规程》),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第3号公告发布,自今年12月11日起施行。 《操作规程》对照档案数字化的国家行标要求,充分考虑福建省的管理特点和加工实际,对数字化流程、技术指标和管理要求进行了详细规范,列出了纸质档案数字化的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基本原则、实施主体、工作组织、管理要求和操作流程7个方面要求和23个资料性附录,具有权威性高、囊括性全、实操性强、管控性严等特点。 《操作规程》的出台填补了福建省档案数字化标准领域空白,为全省档案数字化实施单位和档案数字化服务机构提供了工作规范和基本遵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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