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19日,酒泉市档案局行政执法检查组对辖区市直机关部门、县(市、区)档案局、村镇、社区等50个单位进行了档案行政执法检查。 市局自8月份就下发了《关于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全市所有单位结合自身实际,从档案管理体制、业务建设、安全管理、法制化工作四个方面入手,围绕落实“两法一条例”、《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管护费、《甘肃省<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实施细则》和《甘肃省<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贯彻国家档案局第8、9、10、12号令、档案馆星级评定、档案规范化管理、新馆建设等10个方面进行全面自检,撰写自查报告。市局检查组通过实地查看、翻阅资料、询问交流、倾听汇报,及时反馈问题,并下发《档案行政执法检查整改意见书》限期整改。 |
·进入下载地址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