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A/T 28—2002《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与DA/T 28—2002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主体要素由“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档案”调整为“建设项目档案”;
——增加了项目档案工作组织及职责、制度规范建设;
——增加了项目文件管理、项目档案管理;
——增加了项目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
——增加调整了附录的内容。
本标准由国家档案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档案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燕民、王红敏、李朝霞、刘畅然、王剑锋、方艳平。
本标准代替DA/T 28—2002,DA/T 28—2002于2002年11月29日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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