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替代 DA/T 31-2005 《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 。
本标准与 DA/T 31-2005 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标题进行了修改;
——增强组织与管理部分的内容,完善数字化工作中管理相关要求;
——增强数字化前处理部分的内容,包括对实体档案保护和档案规范化管理方面的要求;
——增加数字化过程中元数据采集的要求;
——修改了档案扫描部分参数要求;
——修改了图像处理部分内容,更加强调保持档案原貌的要求;
——细化了数字化成果验收的内容;
——删除原标准数据备份和数字化成果管理相关内容。
本标准由国家档案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档案局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国家档案局信息管理中心、国家档案局技术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王良城、 马淑桂、 郝晨辉、 程春雨、杜琳琳、蔡伟、宋涌、王大众、田军、曹燕、李华峰。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A/T 31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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