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A/T 35—2007《档案虫霉防治一般规则》,与DA/T 35—2007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根据当代科技档案发展与环保要求,将工作环节划分为预防、检查、治理等三个阶段;
——对6.2.3档案虫霉防治药剂和技术方法进行了修改,删除了“磷化铝”等对人体和环境有较大危害的药剂,增加了低毒、环保药剂的规定。
本标准由全国档案工作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档案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湖北省档案局(馆)、珠海市利高斯发展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宗春、魏正光、罗忆、李国英、王满囷、李慧学。
本标准于2007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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